商报讯(记者 赖海芳) 曾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许霆昨日重审后被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,听判后许霆当庭表示不再上诉,而许霆的父亲许彩亮认为“有错不等于有罪”,将会继续上诉。 判决 许霆被判5年 父亲还要上诉 此次重审,法院认为,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,已经构成盗窃罪。但是其第一次取款1000元,是正常取款时,因自动柜员机出现故障无意提取,不应视为盗窃,其余170次取款,其银行卡账户被扣账的174元,不应视为盗窃。故法院最后认定,许霆实际盗窃共计173826元,其行为属于盗窃金融机构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 对此判决,许霆的父亲许彩亮表示,判决不重,但仍要上诉。“觉得理不对。”他说。许霆的辩护律师则表示,近日将会见许霆,与其交流家属的意见,并由许霆最终决定是否上诉。 反应 许霆获轻刑应感谢媒体 “许霆案的一审判决为什么影响会这么大,是因为违背了民意。”3月30日,许霆的辩护律师之一吴义春在接受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。但民意在此案中起到了多大作用,他表示不好说。 去年12月,许霆案的一审判决由媒体报道后,引发持续关注和网友热议,在法律界也掀起一场大讨论。 昨天,在重审结束后,许霆的另一辩护律师杨振平表示,媒体的舆论监督起到了很大作用。重审判决本身说明了问题,这也是媒体的力量,舆论监督的力量。 在一新闻网站上,更有网友直言不讳地留言,许霆应该感谢媒体:“假如不是新闻媒体大肆宣扬,许霆也许连争取重审的机会都没有。” “民意说”并非空穴来风。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主任杜天征说,根据1997年11月最高法对盗窃数额规定的有关标准,“数额在3万~10万元以上的,都应属特别巨大,至于以几万元为起点,各省可以自行制定,河南是以5万元为起点。”以此标准,无论在哪个省份,许霆的盗窃数额都应算“特别巨大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