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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学校发生火灾刑警应当参与调查
网站:http://www.5s5w.com    发布时间:2008-4-15 5:40:35    来源:河南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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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商报讯 公安部昨天发布施行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》,根据规定,国家机关、广播电台、学校等社会影响大的单位和部门发生火灾,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派员赶赴现场参加火灾调查。

  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》对原规定中的第七、八、九条做了修订。其中,第九条规定:对有人员死亡的火灾;国家机关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学校、医院、养老院、托儿所、幼儿园、文物保护单位、邮政和通信、交通枢纽等发生火灾社会影响大的单位和部门;具有放火嫌疑线索的火灾,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,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火灾调查。构成放火嫌疑的,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立案侦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《北京青年报》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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