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商报记者 沃林婀娜 实习生 赵璐 通讯员 任雨涛 从本月起,我省按期缴纳的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3000元。 据省地税部门测算,这项政策将惠及全省14万户个体工商户,每年可享受税收优惠约2.2亿元。 【政策】 月营业额不足3000元不缴营业税 “3000元,新的营业税起征点适用于城市和农村的所有个人。”昨日,省地税局流转税处一位负责人称,从本月起,我省的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3000元。 “我们在征管中发现,原来的营业税起征点已不符合形势的发展。”省地税局流转税处该负责人说,城市中的下岗人员再就业后,收入本来就低,原有的1500元的月起征点明显不合适。 【变化】 城乡首次统一起征标准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,营业税起征点标准有两个,一个是按期(月)纳税标准,另一个是按次(日)纳税标准。据了解,在此之前,我省营业税一直执行的是2003年制定的标准,城市1500元/月、农村1000元/月;按次(日)纳税起征点为100元。 而新执行的标准就是把农村和城市“合二为一”。省地税流转税处负责人称,此次调整不再按城市和农村区别对待,就是充分考虑到我省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的实际情况,让他们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。 按次(日)纳税的起征点仍维持在100元,是因为这已经是国家规定的最高起征点。 【影响】 每户每年约受益1600元 “实施新政策后,平均每户每年受益将近1600元。”省地税局流转税处负责人称,据调查,我省个体经营者大多数从事的是维持基本生计的小本生意,起征点的提高,惠及的将是广大社会弱势群体。 3000元的营业税起征点是什么概念? 地税工作人员称,以郑州市餐饮服务业为例,如果每月的营业额为2800元,按4月1日前的2000元起征点计算,经营户每月将缴纳100多元的营业税及附加,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以后,则不用缴纳营业税及附加,一年下来,可增加近2000元的纯收入。 营业税起征点的此次调整,在让低收入者受益的同时,也将影响我省经济不发达地区税收。 虽然从现在看全省将会减少2.2亿元的税收,但是这部分让利于个体工商户,使其能够休养生息、发展壮大,从而藏富于民,为我省未来的经济发展留足后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