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不止是工资少,报告还显示,在洛阳市,一些企业的工资拖欠也相当严重,如洛阳城建集团公司的不少员工,工资已被拖欠了1年零11个月。 此外,洛阳有关企业的工资分配差距过大,比如电力供应行业的月平均工资为3200元,而餐饮业的月平均工资只有800元。 “总之,调查结果显示,近年洛阳市经济不断发展,企业效益明显提高,但洛阳市职工收入增长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增长,这是不正常的。”陈守仁说。 【制度安排】 明年全部落实企业工资协商制 让洛阳市总工会意外的是,调查报告一提交,洛阳市政府立即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此事。 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干部回忆说:“当时领导特别震惊,认为必须马上给工人提工资,特别是在当前物价上涨非常厉害的情况下。” 洛阳市随后派出以常务副市长带队和市总工会领导带队的两组人马,分赴辽宁、吉林和杭州、苏州等地,对当地职工的工资制度进行调研。 2007年12月7日,洛阳市下发了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》。 “以政府名义下发这样的文件,在河南省这是第一次。”陈守仁说。 这份文件的指向很明确,就是要给工人涨工资。具体涨多少,由劳资双方协商。 这份文件列出了具体时间表——2008年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力争达到70%,2009年基本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“全覆盖”。 陈守仁介绍说,洛阳市确定的工资上涨幅度的指导线是年均递增3%~18%。按洛阳市目前1365元的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,涨了之后,每月最低可涨到1406元,最高可涨到1610.7元,下一年,在这个基础上协商再涨,“这意味着工资不再一成不变”。 【试点成效】 企业员工工资都涨了 “洛阳谋划的就是给全市工人涨工资。”洛阳市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闫钱德说。 2007年11月15日,洛阳市政府召开了联席会议,确定3个试点,分别是中信重工机械股份公司(国有)、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(改制)、建园模具制造有限公司(民营)。 陈守仁说:“这3个企业,从性质上讲,基本涵盖了全市所有企业类型,如果能在这3个企业探索出经验,就可以推广了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