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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省政府就两个法规征集意见 装修和工地施工都和咱相关】
网站:http://www.5s5w.com    发布时间:2008-3-26 9:06:14    来源:河南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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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河南省装修装饰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    装修房子偷工减料罚3万

  ■商报记者 卢艳艳

  今后,再装修房子,如果遇到一些装修企业偷工减料,坑蒙老百姓。这种行为被查出后,最高可罚3万元。

  昨日,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《河南省装修装饰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意见稿”)征求意见。  

  装修须有执业资格证书

  拿张纸牌,拿把刷子就当装修工。今后这种情形会越来越少。

  意见稿规定,以后,从事装修装饰设计、施工和监理等活动的企业或个人,都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。否则,装修装饰企业或个人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、停止施工、降低资质、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,甚至没收非法所得,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

  投诉5天内,必须来维修

  一些装修企业干完活,啥事都不管了。任凭市民咋要求维修,就是“雷打不动”。

  意见稿第二十二条规定,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,在接到维修通知5天内,原施工单位必须进行维修,紧急情况应立即维修。逾期未维修的,造成的损失由原施工单位承担。  

  意见稿还规定,以后,装修装饰且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,开工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施工许可证手续等。装修后,建设单位要及时请有关部门来验收。不合格的工程不能交付使用。

  否则,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其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,由建设单位或装修人承担。

  

  装修偷工减料可罚3万元

  为了多挣钱,有些企业不择手段,随意偷工减料。

  意见稿规定,装修装饰企业应保证工程竣工后,室内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。如果是装修人为了多挣回扣,给市民推荐的劣质产品导致室内污染,那装修人要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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