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报讯(记者 肖风伟 王红伟)欠朋友5万元钱不想还,他便谋划要杀朋友,“了结”这笔账。凑巧朋友不在家,他和同伙将其妻子杀死,将贵重物品抢劫一空。昨日,省高院对本案作出终审裁定。 为赖账,他要对朋友下手 27岁的高欣原是安阳市安钢生活服务公司的一名工人。 高欣最大的爱好就是赌博,可每次都是赢的时候少输的时候多,为“翻本”,他将结婚时岳父送给妻子的一辆凯越轿车抵押了,借来5万元做赌资。 借来的5万元很快输光,赎车的钱没着落了。2007年2月24日,高欣找到好朋友李强(化名),借来5万元钱将车赎了回来。 在随后的赌博中,高欣输得越来越惨。想到李强的父亲是某大型国有公司老总,家境殷实,高欣决定杀掉李强,一来钱不用还了,二来还可以抢点儿钱。 杀友妻,三人均获死刑 2007年4月17日,高欣将计划向公司保安李科、无业人员端木绍辉说了,他们爽快答应。 10天后的晚上11时许,李科、端木绍辉蒙面隐藏在李强房门附近,趁李强的妻子刘爽(化名)开门之机,二人持刀将她劫持进房间。高欣随后带旅行包上楼。3人商议后,决定等李强回来,对他实施抢劫。但等到4月28日凌晨1时许,李强仍没回来,3人遂在卧室将刘爽勒死。 2007年9月6日,安阳市中级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。 法院审理认为,高欣、李科、端木绍辉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,遂依法判处高欣、李科死刑,判处端木绍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3人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5万元。 高欣、李科以及受害者家属不服判决,均提出上诉。昨日,省高级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裁定,维持了一审判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