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商报记者 张婷 见习记者 王文凯 2月28日凌晨,郑州航院工业设计系大四学生张林(化名)在宿舍楼四楼卫生间坠落身亡,至今原因不详。对于张林之死,家属认为,因卫生间建筑设计存在隐患所致,校方则表示,很可能系自杀,学校没有责任。 【事发】 23岁大学生意外死亡 回忆起2月28日夜晚,李洋(化名)表示仍感到害怕。李洋是郑州航院大四学生,与23岁的张林同住男生宿舍1号楼412室。 据李洋说,因为要补考,张林提前几天到校。当晚11时左右,张林去上卫生间,一直不见回来。一小时后,同宿舍的另两个同学让李洋去卫生间寻找,发生的情景却让李洋怎么也想不到:“窗户开着,往下一看,人就躺着下面。”随后,李洋和几个同学下楼找到坠落地面上的张林。 据学校介绍,还没等送到医院,张林已停止呼吸。事发后,校方向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侦队报案,法医的鉴定结果为高空坠落死亡。警方随即宣布排除他杀,不予立案。 【家属】 学校卫生间有安全隐患 张林死后,张林的叔叔刘学明和张林的父母立即赶到学校。据刘学明说,学校起初说孩子是自杀的,“我们开始也不知道孩子怎么死的,可到孩子坠楼处的卫生间一看,发现了孩子的死因。” 刘认为,卫生间便池设计的高度不合理,又离窗台距离太近,这直接导致张林的死亡。 昨日下午,记者来到事发的1号楼412室。这是一幢上世纪80年代的老式建筑,张林的宿舍位于4楼中间。该层的洗漱间与卫生间相连,可能是为了通风,张林坠楼时的窗户仍然开着。卫生间便池有两级踏步,根据测量,一级踏步高33厘米,二级踏步高31厘米,窗台高100厘米,距一侧踏步的直线距离为47厘米。 而这些,正是刘学明指责卫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:“站在便池上,窗台只到小腿肚的位置,一抬腿就出去了,张林很可能就是上厕所不小心掉下去的。” 这一说法遭到学校的反对。该校学生处处长叶伟杰表示,学校宿舍楼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,不存在任何问题,并且卫生间里的灯是长明灯,“如果有人主观故意,再多的安全措施也是没用的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