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调查 企业掏钱就能随意设置广告 昨天下午3时,以想做社区楼洞广告为由,记者来到位于纬二路战友宾馆的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。 在4楼,一个自称是办事处宣传员的年轻女子说:“我们正打算在所有社区每栋楼的楼梯上都做成公益广告,如果你们企业感兴趣,广告费咱们可以商量。”办事处不收取任何费用,掏钱的企业可以随意在广告牌三分之一的版面内做广告宣传。 办事处 考虑不周将撤掉问题广告 对居民的质疑,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办事处副书记翟俊杰表示:“是我们考虑不周,将立即撤掉这些广告牌。” 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主任李玉革坦承,当时安装时确实没有征求居民意见,这些广告也未经工商部门审批。“将派人拆除居民投诉的广告牌,今后办事处将设置纯公益性质广告,不再搞这种让居民反感的公益、商业‘二合一’广告。” 工商局 将对此类违法广告进行查处 省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刘献温说,根据规定,即使是公益广告,发布单位也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、接受监督管理,况且公益广告上还有商业广告内容。而且如果是刊登医疗、保健等广告,还需要有卫生部门的许可才行。 刘献温表示,掺杂在公益广告里未经审批的商业广告,有的具有误导消费者、坑害消费者之嫌。居民可举报投诉此类广告,工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。 |